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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清廉的一面镜子

时间: 2014-07-26作者: 何 俊来源: 中国法院网

                                        范仲淹卖马


    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三月,范仲淹金榜题名,考中了进士。不久,被任命为广德军(今安徽广德)司理参军,负责司法刑狱机要事务。这年冬天,范仲淹要回苏州接母亲到广德来,差人听说范仲淹要回家,就着手给他筹集一笔路费。当差人把钱送给他时,他说什么也不肯收下。差人不解地问:“你新上任不久,手中没有什么积蓄。离家千里之远,没有钱怎么回家呢”?范仲淹回答说:“我不是还有一匹马吗?你赶快把它卖掉,不就有回家的路费了吗!”听说范仲淹要卖马凑盘缠回家,差人非常惊讶!“大人,你离家这么远,把马卖掉可怎么走呀?”“我有两条腿,我这腿,可比那匹马宝贵得多,卖掉马匹,我徒步回家。”
    差人看范仲淹非常坚决,没有回旋的余地,只好卖掉了那匹连他自己也舍不得的枣红马。
范仲淹“卖马接娘”遂传为美谈!

                                     范文正公好施舍

  宋代钱公铺,著有《义田记》一文,表彰范仲淹创办“义田”的行为。文中有这样的记述:
    范仲淹是徐州人。他平生喜欢施舍,救济同族中亲近而贫穷或者虽然疏远而贤能的人。范公刚做大官的时候,就买了1000亩近郊经常丰收的田地,叫做“义田”,靠它来养活、周济许多同族中的穷人。每天有饭给他们吃,每年有衣服给他们穿。碰到嫁女、娶亲、天灾、丧葬等事情都有供给。挑选族中那些年纪大、品行好的人主管账目,按时公布收支。每天施舍的饭米,每人一升;每年施舍的衣服,每人一匹绢。嫁女的施给十五千钱,再嫁的三十千钱;娶妇的施与三十千钱,再聚的十五千钱。埋葬死者再施与数目同再嫁的数目一样,埋葬孩子送给十千钱。同族九十口住在一起的,从义田每年收入八百斛稻。拿这些收入,给那些聚居的人,充足有余,不会穷乏。丢官回家或者等候任用的人在供给之列。出仕做官的人停止供给。这就是“义田”的大致情况。

  好施舍与爱聚敛是区别廉洁与贪墨的重要标志之一。范仲淹把财产施与别人,自己却贫穷及身,临死时连办丧事的能力都无有。他以创办“义田”的行为,部分地实现了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

                                      一家哭与一路哭

  北宋仁宗时期,官僚机构臃肿,州县两级官吏不称职者十有八九。仁宗决定推行副宰相范仲淹为首倡导的改革运动,史称“庆历新政”,又称“吏治改革”。
    范仲淹亲自选派一批精明能干、正直清廉的官吏巡察全国,检视地方官吏为政情况,并据实报告中央。范仲淹根据各人的政绩、才能和品德,对不称职者一律降黜,不徇私情;对精明能干、政绩卓著者加以迁赏。
    这天,他坐镇中央,得到各地按察使的报告,象往常一样,翻开各路官员的花名册,看到缺德少才、害民败政的转运使,便大笔一挥,就把名子勾掉了,重新安排德才兼备的有为之士。同僚富弼平时对范十分尊敬,这时见他毫不留情地罢免一个又一个官吏,不免有点担心,从旁劝止说:“您一笔勾掉很容易,但是这一笔之下可要使他一家人痛哭啊!”
    范仲淹听了,用笔点着贪官的名字愤愤地说:“一家人哭总比一路人哭要好吧!”(路,约等于现在的一个省)这里充分体现了范仲淹心怀天下,嫉恶如仇,爱国爱民的高尚品德。
成语典故“一笔勾销”,即出于此。

                                      范仲淹教子节俭

  范仲淹不但自己节俭奉公,居官清廉,对子女要求也甚为严格。他任参政知事后,可谓位高权显,薪高禄厚,他召子孙儿女及家人于庭堂,当范仲淹看到满堂儿孙一个个衣着朴素,袖藏经卷时,心里很高兴。告诫子孙说:“贫贱时,无以为生,还得供养父母。吾之夫人亲自添薪做饭。当今吾已为官,享受厚禄,但吾常忧恨者,汝辈不知节俭,贪享富贵。”子孙们个个点头称是。

  范仲淹的次子范纯仁结婚,范仲淹主张一切从简。有的说其媳妇将饰以锦罗帷幔,范仲淹大不高兴,立即传训其子说:“罗绮非帷幔之物,吾家素清俭,安能以罗绮为幔坏吾家法,若将帷幔带入家门,吾将当众焚之于庭。”最后,范仲淹媳妇不得不朴素、清简地结婚成亲。范仲淹严教子女朴素俭约,对其子孙影响颇深。其子纯仁曾深有体会地说:“惟俭可以养廉,唯恕可以养德。”其品德颇受后人推崇!

                                      范仲淹四次遭贬

  宋代范仲淹以天下为己任,不畏权贵,不怕丢乌纱帽,不怕削职被贬,表现了刚正不阿、威武不屈的精神。宋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范仲淹由副相晏殊举荐为秘书阁校理。范仲淹入朝后,关心朝政,敢于直谏。当时刘太后垂帘干预政事,文武大臣屈于刘太后的威势,不敢异议。范仲淹对这一现象很不满意,就上奏章,请太后“还政仁宗。”晏殊知道后很恐惧,指责范仲淹这样作很危险,将祸及举荐者。范仲淹并不为此作罢,他修书给晏殊,再次申述自己的理由。不久,范仲淹因触怒太后,被贬往河中府(今山西蒲州镇)任通判。
    刘太后死后,范仲淹又被召回京师,任右司谏。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淮南、京东等地灾情严重。范仲淹奏请朝廷,被派往灾区救济灾民。回京时,特意将饥民吃的一种名叫“乌昧草”的野草带回,呈献给仁宗,请他传示六宫贵戚,以戒他们的挥霍奢侈之风。又呈《救弊十事》的奏章,论述朝政弊病。他虽然直言不讳,谏议朝廷改革弊病,但也获罪于部分权贵。当年,他被宰相吕夷简排挤,出知睦州。这是第二次被赶出京。
   以后,范仲淹又徙知苏州,因治水有功,再召还京,拜为尚书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范仲淹一入京,吕夷简即警告他:“汝既非言官之职,不得妄议军国大政”,但范仲淹并不畏惧,他表示:“宁可舍官弃命,不能姑息奸恶。”后他被权知开封府,开封府为京都之所,皇亲国戚,官僚大族,错节其间,奸官滑吏横行不法。范仲淹一到任,对那些仗势为恶,掠夺财富,鱼肉人民者,一一具列其罪,疏奏朝廷严惩。但他也十分明白自己的处境,在上疏前,给儿子留下遗言说:“吾上疏,言斥君侧小人,必得罪以死。吾既死,汝辈勿复仕宦,但于坟侧教授为业。”范仲淹为百姓申张正义,为民除害,视死如归。景衤右三年(公元1036年),他把京官晋升的情况绘成百官图呈献给宋仁宗,指出哪些人是按规定升迁的,那些是宰相以私人关系提拔的。宰相吕夷简得知后,无比愤怒,指斥范仲淹“越职言事,荐用朋党,离间君臣。”宋仁宗听信谗言,又将范仲淹罢知饶州(今江西波阳)。
    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52岁的范仲淹复天章阁待制,知永兴军。他任职军队后,立即赶至前线,巡视边防,制定战略方针,修筑城寨,训练士卒,西夏王元昊,九次进攻均被打败。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宋夏约和,仁宗召回范仲淹,拜参政知事。范仲淹一上任,就开始实行“庆历新政”,改革朝政。新政的改革触动了一大批守旧的大官僚利益,一时诬谤之声四起。范仲淹、欧阳修、富弼被指斥为朋党。这时的宋仁宗对改革也退缩了。庆历五年,范仲淹再罢参政知事,出贬邓州(今河南邓县)。
    范仲淹一生不屈不挠与权贵之辈作斗争,始终以天下为己任,深得百姓拥戴,“死之日,四方闻者,皆为叹息。”
    历史上,许多刚直敢言之臣,往往仕途多舛,他们不以自己的利益为重,以致不惜丢官罢职,甚至杀头,实在是历史的一面镜子。
(作者单位: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