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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记》的政治文化内涵

时间: 2012-03-19作者: 李存山来源: 《范仲淹研究文集》(5),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

庆历六年(1046),范仲淹在知邓州(今属河南)任上,应老友滕宗谅之约,写下了千古名篇《岳阳楼记》。文中无论对“岳阳楼之大观”的描写,还是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抒怀,都足以使此文彪炳文学史册,激励百世人心。如果注意到,此文以“庆历四年”为起始,以“时(庆历)六年九月十王日”为结句,而此期间正是范仲淹从其一生事业的顶峰跌落到晚年的遭谤毁、受贬谪之时,那么,此文所内涵的政治文化意义就更为重要了。

范仲淹在文中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这里的“ 忧其民”、“ 忧其君”表达了他“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境界和政治抱负,而“进”与“退”则凝练地概括了他一生宦海沉浮的四“进”四“退”。

范仲淹在宋太宗端拱二年(989)生于徐州,两岁丧父,母贫无所依,改嫁长山(今山东长山县)朱氏。他2l岁时寄居在寺院刻苦读书, 23岁询知身世来历,感愤自立,佩琴剑径趋南都(今河南商丘),“入学舍,扫一室,昼夜讲诵,其起居饮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苫”, “冬夜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如此苦学五年乃“大通六经之旨,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仁义孝弟忠信”。宋真宗祥符八年(1015),仲淹登进士第,作诗云:“长白一寒儒,名登二纪余…….乡人莫相羡,教子读诗书。”

欧阳修在《范文正公神道碑铭并序》中说:“公少有大节,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朱熹也曾说:“且如一个范文正公,自做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无一事不理会过。一旦仁宗大用之,便做出许多事业。” 范仲淹先后在广德、集庆(今安徽广德、毫县)和兴化(今江苏兴化)等地任职,为民兴利除害,政绩斐然。最显著者是他在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任兴化县令时,发动通、泰、楚、海四州(今江苏南通、泰州、淮安、连云港一带)民夫,建成数百里的捍海堤,民至今享其利,称“范公堤”。

天圣二年(1024),范仲淹写了《奏上时务书》,提出“救文弊,复武举,重三馆之选,赏直谏之臣,及革赏延之弊”等改革措施。此后,他又写了《上执政书》、《上时相议制举书》等等。在写《上执政书》时,他正居母丧,但“冒哀上书,言国家事,不以一心之戚而忘天下之忧”,希望“四海生灵长见太平”。他在书中指出,当时的宋朝已处于“泰极者否”的形势,只有“变”才能“通”而“久”。他所说的“变”就是要“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狄,杜奸雄,明国听”,其中“固邦本者,存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重名器者,在乎慎选举,敦教育,使代不乏材也”。范仲淹继承了儒家传统的“民惟邦本”思想,他所主张的改革是把“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亦即吏治的澄清作为首要。他深切地认识到:

今之县令循例而授,多非清识之士。衰老者为子孙之计,则志在苞苴,动皆徇己;少壮者耻州县之职,则政多苟且,举必近名。故一邑之间,簿书不精,吏胥不畏,徭役不均,刑罚不中,民利不作,民害不去,鳏寡不恤,游情不禁.播艺不增,孝悌不劝。以一邑观之,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而望王道之兴不亦难乎!

吏治的腐败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故改革应从整饬吏治开始。范仲淹又认识到,“举择令长,久则乏人”,因此,吏治之源还在于“慎选举,敦教育”。在《上时相议制举书》中,范仲淹说:“夫善国者,莫先育材;育材之方,莫先劝学;劝学之要,莫尚宗经。宗经则道大,道大则才大,才大则功大。”他所谓“慎选举”.就是要改变科举考试以诗赋、墨义(记诵经书章句)来取士,而代之以重视经书之“大旨”(“理道”)和时局之“策论”。他所谓‘敦教育”,就是要在地方普遍建立郡学,“先之以六经,次之以正史,该之以方略,济之以时务,使天下贤俊翕然修经济之业,以教化为心.趋圣人之门,成王佐之器。”

天圣六年(1028),范仲淹被授以秘阁校理,这是他进入中央权力机构的第一“进”。当时皇太后垂帘听政,而宋仁宗已18岁。次年,宋仁宗为皇太后祝寿,拟率百官朝拜于天安殿。范仲淹上疏云:“天子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理;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若奉亲于内,以行家人礼可也;今顾与百官同列,亏君体,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疏入,不报。他又奏“请皇太后还政”,亦不报,遂被贬为河中府(今山西永济县蒲州)通判。这是范仲淹由“庙堂”到“江湖”的第 一“退”。

明道二年(1033),章献太后崩,宋仁宗始亲政。范仲淹被召赴阚,除右司谏,此为他的第二“进”。太后有遗诰,以杨太妃为皇太后,参决国事。范仲淹亟上疏言:“太后,母号也,未闻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无母后之助矣”宋仁宗准其言,免去对杨太妃的“册命”。是年,范仲淹出使江淮一带赈灾,“使还,会郭皇后废,(公)率谏官御史伏阁争,不能得,贬知睦州,又徙苏州”这是他的第二“退”。

景佑二年(1035),范仲淹在苏州奏请市郡学,聘胡瑗为教授。是年冬十月,范仲淹被授尚书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召还判同子监,旋又授吏部员外郎,权知开封府,此为他的第三“进”。次年,范仲淹与仁宗论迁都事.略谓洛阳险固,官以将有朝陵为名,渐营储备,“太平则居东京通济之地,以便天下;急难则居西洛险固之宅,以守中原”。仁宗将迁都事与丞相吕夷简议,吕称范仲淹“迂阔,务名无实”。范仲淹闻之又上四论,即《帝王好尚论》、《选贤任能论》、《近名论》、《推委臣下论》,大抵讥指时政;又献《百官图》,评论朝臣升迁的“迟速次序,曰某为超迁,某为左迁,如是为公,如是为私”,意在批评丞相用人不公。吕夷简大怒,斥范仲淹“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范仲淹遂被罢落职,出知饶州(今江西鄱阳),这是他的第三“退”。《范文正公年谱》载:“自公贬而朋党之论起,朝士牵连,出语及公者,皆指为党人。”

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与韩琦经略陕甘,抵御西夏,“军中为之语曰:‘军中有一韩,西贼闯之心胆寒;军中有范,西贼闻之惊破胆。”’谏官欧阳修等上疏,言范仲淹“有宰辅才,不宜局在兵府”。仁宗从其请,授范仲淹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复除参知政事(副宰相)。范仲淹由此进入了中央核心领导层,这也是他最后的笫四“进”。当时,范仲淹“每进见,(仁宗)必以太平责之”。后 仁宗“赐手诏。趣使条天下事,又开天章阁,召见赐坐,授以纸笔,使疏于前”。于是,范仲淹写了《答手诏条陈十事》,“天子方信向仲淹,悉采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诏书画一颁下,独府兵法,众以为不可而止”。这“十事”中的许多内容见诸当时朝廷的政令,史称“庆厉新政”即是指此。这“十事”是:曰“明黜陟”,即严明对文武百官的“磨勘”(考核),根据其政绩实效来决定其升迁或黜贬;二曰“抑侥幸”,即严格限制把官职“赏延”给人臣子弟,“革滞赏,省冗官”;三曰“精贡举”,即把其“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付诸实施,宋代改革科举,在地方普遍建立郡学,并在京师建立太学,推广胡瑗的“苏、湖之法”,自庆历新政始;四曰“择官长”,即前述所谓“举县令,择郡守”,具体措施是由县级以上层层荐举,按“举主”的多少体安排任用的次序;五曰“均公田”,即授予郡县官吏以“职田”.“使其衣食得足,婚嫁丧葬之礼不废,然后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六日“厚农桑”,即兴修农田水利,发展农业生产;七曰“ 修武备”,即参照唐代的府兵制,招募强壮之人,使“三时务农,一时教战”,“强兵节财,抵抗外侮;八曰“减徭役”,即精简县邑等地方建置,裁撤其官吏,减轻农民的徭役负担;九曰“覃恩信”,即在皇帝大赦天下时要切实使其“恩信”泽及下民,不能虚以应事,致使大赦以后“钱谷司存,督责如旧,桎梏老幼,籍没家产,至丁宽赋敛、减徭役、存恤孤贫、振举滞淹之事未尝施行”;十曰“重命令”,即严明法令,凡违制枉法者,治以重罪。

以上“十事”,是以整饬吏治为首要,以砥砺士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明经旨、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可谓针对时弊、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之举。但庆历新政施行仪及一年,便因触犯权贵阶层的利益,“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小叫解”。党论兴则迫害起,国子监直讲石介因作《庆历圣德诗》,称颂范仲淹、富弼等人,而得罪枢密使夏竦,此时遭报复,被砸陷致死。范仲淹与富弼等“恐惧不敢自安于朝,皆请出按西北”。会边陲有警,于是以范仲淹为河东陕西宣抚使。“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请罢政事”,“其在中书所施为,亦稍稍沮罢”。随着范仲淹的第四“退”,庆历新政便天折了。

庆历五年,范仲淹知邠州(今陕西邠县),兼陕西四路安抚使。年末,因朝中有人诬陷范仲淹、富弼助石介谋乱,遂罢范、富安抚使之职。范仲淹引疾求解边任,迁知邓州。次年九月,他写成《岳阳楼记》。可见,此文写在范仲淹的仕宦牛涯最低落、最暗淡之时。文中“进亦忧,退亦忧”云云,《范文正公年谱》谓此乃范仲淹“平日允蹈之言也”,然而,这里又包含着范仲淹多少人生际遇的感慨,宦海沉浮的回顾,以及新政失败以后的深沉忧患!

 二

    富弼在为范仲淹作的《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 中说:范仲淹“历补外职,以严明驭吏,使不得欺,于是民皆受其赐。立朝益务劲雅,事有不安者,极意论辩,不畏权幸,不蹙忧患,故屡亦见用,然每用必黜之,黜则忻然而去,人未始见其有悔色。或唁之,公曰:‘我道则然,苟尚未遂弃,假百用百黜,亦不悔。”范仲淹之所以有“百用百黜,亦不悔”的思想境界,是因为他心中有个“道”,这个“道”就是《岳阳楼记》中所说,“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无论仕途的升迁与黜贬始终“忧其民”、“忧其君”,而“忧其君”最根本的也是忧君主不能选贤任能,施行善政,以润泽斯民。同历史上的许多儒家一样,民本主义是范仲淹最根本的价值观。

范仲淹有首流传较广的诗,即《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这也是他“忧其民”的襟怀袒露,其文字虽然质朴,但诗境不亚于毛泽东的“秦皇岛外打鱼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更足以表达范仲淹的民本思想及其改革志向的是他的《四民诗》。在此诗中,他对农(“制度非唐虞,赋敛由呼吸。伤哉田桑人,常悲大弦急。一夫耕几垄,游堕如云集。一蚕吐几丝,岁绮如山人”)、工(“可甚佛老徒,不取慈俭书。竭我百家产,崇尔一室居”)、商(“桑柘不成林,荆棘有余春。吾商则何罪,君子耻为邻”)在当时所受的压迫、所处的窘境,给予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他所希望的是进行改革:“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范仲淹本人所处的阶层是四民中的“士”,他说:“前主诏多士,咸以德为先。道从仁义广,名由忠孝全。美禄报尔功,好爵縻尔贤。黜陟金鉴下,昭昭媸与妍。”这就是说,君主应该像夏商周三代的“前王”那样,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准衡,授予士之爵禄,与君主“共理天下”。但是秦汉以后,“此道日以疏.善恶何茫然”,“术者乘其隙,异端千万惑”,由此造成了士风与吏治的败坏:“学者忽其本,仕者浮于职。节义为空言,功名思苟得。天下无所劝,赏罚几乎息。”这种境况给儒学带来的危害是:“裨灶方激扬,孔子甘寂默。六经无光辉,反如日月蚀。”在此“裨灶”(喻指佛老)激扬、儒门淡薄的情况下,范仲淹发出了复兴儒学的呼声:“大道岂复兴,此弊何时抑”,“愿言造物者,到此天地力。”

在范仲淹的思想中,民本、士风、吏治与复兴儒学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要使”琴瑟更张”,百姓歌咏“良辰”,就必须端正士风,整饬吏治;而要整饬吏治,“举县令,择郡守”,又必须“慎选举,敦教育”,改革科举考试的取士标准,不是以诗赋、墨义为科考的主要内容,而是据经旨、策论来选拔真正的人才,并且在地方普遍必办学校,向诸生授以“明体达用之学”这种“明体达用之学”,已经不是“学者忽其本”的“泛滥词章”,也不是“功名思苟得”的进士场屋之学,而是能够认明儒家之经旨的“经济’’(经世济民)之学;它所培养出来的士,虽然须通过科举考试而进入仕途,但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考取功名、达身富贵,而是为了把儒家之道“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其民”。这种儒家之士即孔门弟子曾参所谓“仁以为己任”者,他们把个人的祸福得失、富贵贫贱置之度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仕途的进退沉浮不能改变其志向,故“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他们将此作为自身的终极关怀、内在价值。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终极关怀、内在价值,所以范仲淹“进亦忧,退亦忧”,“假百用百黜,亦不悔”。

宋代的“新儒学”之新,最核心的问题是它为当时的士阶层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佛道二教和功名利禄之徒的新的价值观。如钱穆先生所说:明体达用之学“正宋儒所以自立其学,以异于进士场屋之声律,与夫山林释老之独善其身而已者也”,“盖自唐以来之所谓学者,非进士场屋之业,则释、道山林之趣,至是而始有意于为生民建政教之大本,而先树其体于我躬,必学术明而后人才出,题意深长,非偶然也”。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览物之情,得无异乎?”“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阮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亦“有心旷神怡,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子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这里的“二者”,或感人生际遇之“悲”,或得自然达观之“喜”,实是以文学的语言来喻指佛道二教的精神境界。范仲淹“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就是从先秦儒家的思想中提炼出一种不同于佛道二教的价值取向,此即“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无论仕途的进退沉浮,始终“ 忧其民”,“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范仲淹自27岁中进士而步入仕途,官职屡迁,四进四退,“不畏权幸,不蹙忧患,故屡亦见用,然每用必黜之,黜则忻然而去,人未始见其有悔色”。在如此坎坷艰险的仕途中,范仲淹“ 忻然”而“不悔”,这是因为他当官以为民,而不是为一己之富贵利达。如他在谪守饶州时所作《鄱阳酬泉州曹使君见寄》诗云:“吾生岂不幸,所禀多刚肠。身甘一枝巢,心苦千仞翔。心苦千仞翔。志意苟天命,富贵非我望。”

范仲淹在《睢阳学舍书怀》中有云:“瓢思颜子心还乐,琴遇钟君恨即销。但使斯文天未丧,涧松何必怨山苗。”后两句抒发了他要“为往圣继绝学”的情怀,前两句则是宋代新儒家之追求“内圣外王”的一种表达。意谓:儒家把仁义道德的精神境界作为人生的内在价值,故“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颜)同也不改其乐”;同时,儒家亦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弘毅志向,一旦如伯牙琴遇到钟子期的知音那样,被人君所用,就要把此志向付诸实施,以润泽其民。

《宋史·张载传》记:“张载……少喜谈兵…··年二十一岁,以书谒范仲淹,一见知其远器,乃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读《中庸》。”这就是《宋元学案·序录》所谓“高平(范仲淹)一生粹然无疵,而导横渠以人圣人之室,尤为有功”。范仲淹对张载说的“名教可乐”,也就是“瓢思颜子心还乐”的乐;他劝张载读《中庸》,则启示了宋代新儒学注重阐发“心性”理论的发展方向。

程颢和程颐早年受学于周敦顺,程颢曾回忆说:“昔受学于周茂叔,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周敦颐教导二程所寻的“孔颜乐处”.也是“瓢思颜子心还乐”的乐。程颐在早年“闲游太学”,当时胡瑗主持太学,“尝以《颜子所好何学论》试诸生,得先生所试,大惊,即延见,处以学职”。胡瑗把《颜子所好何学论》作为太学诸生的试题,当亦是受到范仲淹思想的影响。

周敦颐在《通书·志学》篇提出:“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伊尹(商初大臣)之所志,即是“外王”的志向;颜子之所学,即是“内圣”的修养。这种“内圣外王”的追求,存宋儒中范仲淹是最先表达者和实践者。

皇祜元年(1049),范仲淹由邓州徙知杭州。“子弟以公有退志,乘问请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岳之地”。范仲淹说:“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叫外,况居室乎!”晚年的范仲淹,迁徙于“江湖之远”,已没有了再进入“庙堂之高”的希望。他在花甲之年,虽然有“退志”,但拒绝子弟为他在洛阳建府第:“道义之乐”的精神,超越了他的“形骸”,他又何须去营建“逸老”的安乐巢呢!

 三

《岳阳楼记》中的“进亦亦忧,退亦忧”,还没有把范仲淹的“故事”讲完。他既然把“忧其民”、“忧其君”作为他的终极关怀,那么,范仲淹临终时可谓“生亦忧,,死亦忧”。

皇祐二年(1051),范仲淹年六十二而徙知青州(今山东青州)。此时范仲淹已体衰病重,虽然有地方政务缠身,但仍然心忧天下,而且,他所最忧者仍然是吏治的腐败。即使在他生命临终之时,对吏治问题仍耿耿于怀。

皇祐四年.范仲淹六十四岁,春正月徙知颍州(今安徽阜阳),在行至徐州时病危,夏五月二十月薨。临终有《遗表》云:

臣闻生必尽忠,乃臣节之常守;没犹有恋,盖主恩之忘……伏念臣生而

连孤,少乃从学。游心儒术,决知圣道之可行;结绶仕涂,不信贱官之能屈。

预中枢之密勿,曾不获辞;参大政之几微,益难胜责。自念骤膺于宠遇,固

当勉副于倚毗。然而,事久弊则人惮于更张,功未验则俗赫于迂阔,以进贤

援能为树党,以敦本抑末为近名。洎忝二华之行,愈增百种之谤。…君臣之

间,岂易忘报。但无怛化,以竭遗忠。敢惮陈于绪言,庶无负于没齿。伏望

陛下调和六气,会聚百祥。上承天心,下徇人欲。明慎刑赏而使之必当,精

审号令而期于必行。尊崇贤良,裁抑侥幸。制治于未乱,纳民于大中。

在这篇《遗表》里,范仲淹回顾了他一生从学人仕、数进数退的经历,特别是痛切地回顾了庆历新政的夭折,以及晚年蒙受的“百种之谤”。“生必尽忠,乃臣节之常守;没犹有恋,盖主恩之难忘”,这是范仲淹由生至死而不忘“ 忧其君”。他所希望的是君主能够“上承天心,下徇人欲。明慎刑赏而使之必当,精审号令而期于必行。尊崇贤良,裁抑侥幸。制治于未乱,纳民于大中”。可见,范仲淹的“ 忧其君”最根本的还是“忧其民”,而整饬吏治,“制治于来乱,纳民于大中”则是范仲淹在生死弥留之际最大的遗愿。

值得一提的是,范仲淹在《遗表》里希望君主“上承天心,下徇人欲”,其意义如同古《尚书》所谓“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人(民)欲”在儒家传统思想中本是褒义之词。程颢在熙宁元年(1068)所上《论王霸劄子》中首开宋明理学的主霸、理欲、义利之辨,他针对熙宁变法的以“理财”为急务,“前后进说甚多,大要以正心窒欲、求贤育才为先”,他所谓“室欲”就是希望君主克制自己的私欲。然而,在后来宋明理学的演变中,‘存天理,灭人欲”成为普遍的道德教条,其弊端竟至发展为戴震所控诉的“后儒以理杀人”,这可谓“伦理的异化”。

在《岳阳楼记》中,我们看到了范仲淹“进亦忧,退亦忧”;在他临终所上的《遗表》中,我们看到了范仲淹“生亦忧,死亦忧”。然则范仲淹“忻然”而“不悔”,其一生岂无乐耶’其必曰:吾有“道义之乐”!

(作者:李存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哲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